您的位置:首页 -> 车市动态 -> 法规动态 -> 正文
鼓励小型汽车消费 买大排量车多交1倍税
本文来源:PCauto 
2008年8月18日 16:23

  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通知,决定从2008年9月1日起调整汽车消费税政策。

  具体包括:一是提高大排量乘用车的消费税税率,排气量在3.0升以上至4.0升(含4.0升)的乘用车,税率由15%上调至25%;排气量在4.0升以上的乘用车,税率由20%上调至40%。二是降低小排量乘用车的消费税税率,排气量在1.0升(含1.0升)以下的乘用车,税率由3%下调至1%。

  汽车工业是能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大户”,是节能减排工作的重点。近年来,我国汽车保有量大幅攀升,对汽柴油的需求急剧增加,造成的空气污染也日益严重。同时,随着石油对外依存度的不断提高,能源安全问题也已变得十分突出,加强汽车行业的节能减排工作已经刻不容缓。

  调整汽车消费税政策,旨在抑制大排量汽车的生产和消费,鼓励小排量汽车的生产和消费,有利于降低汽柴油消耗、减少空气污染,促进国家节能减排工作目标的实现。

【字号:
精彩推荐
在线主持人
网站介绍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信息反馈 | 联系我们
云南汽车在线—天天车网 电话:0871-5125339 Email:ttche@126.com
Copyright © 2005-2006 TTche.com 云南爱车一族QQ群:28345267 TTche网编辑部在线交流QQ [在线编辑]
昆明网游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滇ICP备0600704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