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监会1月11日正式公布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责任限额调整方案,新版交强险责任限额和费率方案将于明日零时起实行。新版交强险的推出受到了广大车主的欢迎,但仍有很多车主对新版交强险责任限额和费率调整还有不少疑惑。为此,本报记者特走访了相关单位及人士,为读者朋友排疑解惑。
■主要内容
新版交强险责任限额最高提升至12.2万元
根据调整方案,新版交强险总的责任限额(每次事故的最高赔偿额)将由现行的6万元提升至12.2万元; 6座以下家庭自用汽车的交强险保费由现行的1050元每年调整为950元每年。此外,由于交强险保额的提高转移了部分风险责任,作为补充的商业第三者责任险(以下简称“三者险”)也相应的将保费进行了下调。新三者险将与新版交强险在明日同步实行。新版交强险调整主要内容图表如下:
交强险疑问解答
近日来,很多车主,包括记者身边的朋友、同事对新调整的保险存在诸多疑问。针对这些疑问,本报记者专门采访了云南省保险行业协会副秘书长冯文玉。
记者(以下简称“记”):2月1日前所购的交强险,在2月1日执行新版交强险后能不能享受新交强险的相关调整?
冯副秘书长(以下简称“冯”):从2月1日零时起,所有已购买的交强险,保单原责任限额将自动由原来的6万元“升级”至新的12.2万元。交强险投保期尚未结束的交强险旧保单持有人,2月1日零时前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仍按原责任限额执行;今年2月1日零时后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可按照新的责任限额执行,因此,车主朋友不必为此担心。
记:2月1日新费率实施后投保交强险,上一年度无出险记录的车辆,是否依然可享受10%费率优惠浮动?
冯:新版交强险责任限额和费率实施后,上一年度投保交强险无出险记录的车辆,依然可以享受相应的费率优惠浮动。以6座以下家庭自用汽车为例,此次下调后的基础费率为950元,如果投保人的行车安全记录良好,上一年度无出险记录,即可在950元的基础上享受10%的优惠,也就是855元;如果连续三年没有发生有责任的道路交通事故,则只需缴纳665元的交强险保费。
记:交强险保额上调后,还有必要投保三者险吗?
冯:我们可以预见,在交强险责任赔偿限额提升的影响下,作为其有力补充的三者险的投保量肯定会有所下降。尽管交强险责任赔偿限额虽有所提高,但放弃投保三者险的做法也并不可取。毕竟,交强险最高赔偿限额才12.2万元,一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赔付金额显然不够,购买三者险作为交强险的有效补充依然是有必要的,但车主可根据自己车辆的实际使用情况适当调整三者险的投保额。
记:交强险和商业第三者责任险的同时调整会不会影响到2008年车险业务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