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金融行业首个全国性听证会——交强险费率调整听证会上周五在京举行。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代表各家从事交强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向保监会提交了《交强险费率调整方案》。听证会历时5个小时,财务信息透明、道路救助基金来源、交强险的经营原则以及费率调整时间等五大问题仍存在意见分歧。
无责赔付影响保险公司经营
听证会上,申请人与代表们就《道交法》第76条关于无责赔付的问题达成了一致。
南开大学教授朱铭来提到,按照现在车险理赔处理流程,车车相撞后400元的赔付需要无责一方先后到事故双方的保险公司参与定损,且有可能发生预付赔款,然后到自己的保险公司索赔。这不仅浪费了无责一方的时间和精力,同时,保险公司的资源浪费在无责赔付上,增大了管理成本。
对此,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交强险费率调整项目组成员、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车险部法定保险处处长张海波认为,无责赔付确实给保险公司的实际经营带来了压力和困难。他说,因为一些客户不认同《道交法》第76条关于无责赔付的规定,所以需要向客户解释;同时,一些客户认为这是保险公司制定的,让公司在经营中遇到困难。
●问题一:财务信息不透明
财务信息和审计质量遭到了社会公众和协会代表的广泛质疑。财务信息披露的专属费用项中,职工工资及福利费用63293万元,但分摊到职工数量及工资结构并没有明确。中国消费者协会法律与理论研究部副主任陈剑认为,交强险的财务信息应能够达到事前、事中、事后都有管理。前期有预算管理;中期要有独立的账户、独立的核算,如由财政部监管;后期要有审计署参与的审计。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交强险费率调整项目组精算专家、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精算总监陈东辉称,交强险是国内保险行业里经营结果透明度最高的一个业务。保险行业收入的确认和成本的体现间有一个很长的迟滞,核算时收入是明确的,但成本并不确定。因此核算时只能有原则地估计,存在一些不确定性。
●问题二:道路救助基金从哪来
代表们认可“道路救助基金的建立”,但同时认为“道路救助基金”应从交通违法罚款中提取,而不应使用交强险的费用。
“道路救助基金”主要用于交强险责任限额外差额部分的赔偿以及没有投保交强险的人的赔偿,而交通违章是造成交通事故的原因之一。交强险第一年的投保率为38%,如果救助基金从交强险提取,相当于38%的投保人承担了全社会交通事故的赔偿责任。代表们认为,根据权责一致性原则,救助基金应从交通违章罚款中提取,让违章的人对自己的行为埋单。
山西代表曹建军呼吁尽快施行道路救助基金。他说:“我的家乡晚上6点天就黑了,如果出现交通事故,肇事司机很容易逃逸;由于没有摄像头的监控,如果找不到肇事者,受害人家属就得不到任何赔偿。”
●问题三:8000元不够医疗费
自然保监会拟将责任限额调高至12万元,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8000元。但与会代表仍对这一赔付标准不满意。
代表们认为,8000元显然不足以负担一个人的医疗费用,对于群死群伤的重大交通事故受害者来说,更是杯水车薪。同时,赔付标准不合理还可能导致肇事逃逸。
●问题四:交强险难于“不盈不亏”
目前交强险属于半计划、半市场的混合经营模式,即政府在确定统一费率标准后,交由保险公司经营,这样做的结果是不易把握交强险“不盈不亏”的原则。
北京大学副教授郑伟认为,现行的经营模式亟待改革,要么政府统一标准后委托保险公司代办;要么完全由保险公司自负盈亏。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交强险费率调整项目组成员、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车险部总经理助理李冠如认为,因为强制保险的经营使全社会更加关注保险,保险意识得到了极大的提高,所以商业保险公司希望采用代办的模式经营强制保险。
●问题五:费率调整能否滞后
由于《道交法》第76条正在征求意见讨论,代表们普遍认为费率调整不应操之过急。
专家代表、中央财经大学教授郝演苏以及社会公众代表刘旭升等人均提到,交强险直接与《道交法》第76条挂钩,因此交强险费率应待《道交法》修改结束后再做修改。